4月21日,二七区法院经过主持双方当事人四次调解,终于使市、区重点建设项目二七时代广场开发建设引发的租赁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为该项目的拆迁建设工作顺利推进扫清了障碍。
二七时代广场项目位于郑州福寿街以东、正兴街以北和解放路以南三角区域,总投资20亿元,拟建设为郑州市一个集购物、金融、办公、酒店于一体的300米70层标志性建筑,该项目受到省、市、区领导的高度重视,被列为市、区重点建设项目。四川友纳克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纳克公司)与郑州市糖业烟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糖烟酒公司)于2009年6月23日签订为期十年的租赁合同,友纳克公司租赁糖烟酒公司的商业楼投资装修,经营快捷酒店。但该商业楼正好处于二七时代广场建设项目拆迁范围,双方就租赁赔偿问题经二七时代广场建设指挥部、拆迁部门及辖区街道办事处多次协调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致使该建筑物迟迟无法拆迁,从去年一直拖到今年,严重影响了该项目的推进。2011年3月11日友纳克公司将糖烟酒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同时,负责该项目拆迁的郑州市二七拆迁安置补偿事务所就该商业楼的拆迁问题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案关系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关系维护被拆迁人利益和社会稳定。二七时代广场指挥部指挥长、二七区委常委、宣传部长王鲁明,二七区法院院长王焰斌要求法院加大力度,积极妥善处理,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二七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蒋锋亲自挂帅主持协调,民二庭、执行局执行二庭合二为一,负责办理。蒋院长首先听取了多方当事人的意见,找准解决纠纷的关键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调解方案。因友纳克公司涉及股东过多,意见很难统一,往往达成一致意见后又出现反复,蒋院长采取单独做双方工作与主持双方调解相结合的办法,使双方的分歧逐渐缩小。4月21日,蒋院长第四次主持执行局长李全林、执行二庭、民二庭领导及承办人参加的双方当事人协调会。蒋院长从城市建设发展的意义,市场投资的风险、有关法律的规范及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等方面语重心长的教育和开导,使双方当事人深受感动,促使他们达成共识,签订了调解协议,市糖烟酒公司一次补偿四川友纳克公司340万元,四川友纳克公司十日内搬迁完毕。目前双方已实际履行。
该起案件圆满解决意义重大,不仅使二七时代广场重点项目建设得以顺利推进,同时也保护了被拆迁人和外地投资人的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取得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