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二七区法院实行阳光庭审工作制度,通过开阳光庭的形式,公开透明审理案件,探索解决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提高了办案质量,赢得了群众信赖,对解决缠访、闹访案件取得明显成效。
阳光庭审制度即针对信访案件,特别是上级领导批示、社会关注的缠访、闹访案件,邀请当事人信任的上级部门领导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庭审和评议,对庭审全程录象,提高法院办案公信度。具体有四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明确开阳光庭的案件范围。对上级领导批办的、当事人有上访苗头的、经信访评估存在风险的、新闻媒体关注的、缠访闹访长期解决不了的等五类案件,一律开阳光庭。
二是确定邀请旁听的人员。主要采取与双方当事人协商的方式选取,包括当事人信任的上级人大、政法委、信访部门、法院领导和社区、村委会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团成员、新闻媒体、法律专家学者及双方当事人的家属、邻居、朋友、同事。让上述人员参与庭审和评议,减少对法官的对立情绪。
三是规定开阳光庭的方式。对所有开阳光庭的案件,事先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出公告,欢迎群众前来旁听监督。对庭审进行全程录象,制作成光盘,随卷备查。对邀请的人员,认真听取其评议意见,做好记录,对形成的多数意见,合议庭合议时予以考虑。
四是搞好庭后延伸服务工作。对通过阳光庭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仍有意见的,召开案件评审会议,邀请当时参加旁听评议的人员参加,配合法院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对无理取闹、仍到相关部门上访的人员,将庭审光盘和旁听人员评议记录一并提交上访部门,使上级部门了解法院审判情况,帮助法院做当事人的工作,努力实现息诉罢访。
简讯:蚌埠市龙子湖区法院副院长陈海燕一行到二七区法院学习少年审判工作经验。
4月2日上午,共青团蚌埠市委副书记龙晓娣、蚌埠市龙子湖区法院副院长陈海燕、蚌埠市龙子湖区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庭长闻晓红等一行四人到二七区法院学习少年审判工作经验。二七法院副院长宋晔、少年庭庭长王群岭向客人重点介绍了心理咨询师介入审理未成年人审判的运作模式和具体做法、涉少维权民事审判工作经验。陈海燕副院长表示,二七法院的做法非常有借鉴意义,回去后要认真学习总结学到的先进工作经验,切实提高本院少年审判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