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儿子结婚,没有房子,老两口闹上法院,执意要离婚。法官洞察秋毫,不准二人离婚。时隔半年,3月28日一大早,这对中年夫妇将一面写着“精心调解、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和谐发展”的锦旗送到二七法院办案法官张彦鹏的手中,感谢法院没有判他们夫妻俩离婚,挽救了他们的家庭。这是怎么回事呢?
郑州市民朱某和妻子刘某于1984年12月登记结婚,1986年2月生育儿子小超,现小超已成年,准备与女友结婚,但没有房子,婚事一直拖着。而朱某单位有一套房改房,但朱某对小超找的女朋友不满意,拒绝让儿子住自己的房子。朱某的老婆刘某不乐意了,因为他们就这一个儿子,有房子为什么不让儿子住?为此,老两口开始产生矛盾,三天两头吵架。刘某认为自己这几十年来,默默为这个家奉献,委曲求全,但自己的丈夫不珍惜这个家,凡事自作主张,不顾及她的感受,越想越觉得委屈,因此,一气之下将丈夫诉至法院,坚决要求与朱某离婚。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朱某起初不同意离婚,但看到刘某态度坚决,一赌气也同意离婚。如果按照正常程序,在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官是可以判决二人离婚。
但主审法官认为双方自1984年12月登记结婚后,已共同生活二十多年,并生育一子,有较深厚的感情基础。刘某提出离婚的主要原因是为了儿子的婚事,夫妻感情并没有破裂,且刘某目前有病在身,正需要有人关心照顾。如果草率判决双方离婚,将毁掉一个美满的家庭。法官在判决书中写道,如果被告今后遇事多与原告商量,日常生活中多给家人关心爱护,仍然是一个美满的家庭。故原告的离婚理由不成立,法院不予支持,依故判决不准许刘某与朱某离婚。
宣判后,双方均没有提起上诉。
半年后的今天,夫妻俩果然和好如初,两人激动的拉着法官的手说,感谢法院没有判他们离婚,挽救了他们的家庭。朱某并表示经过法庭做工作,自己也想通啦,同意房子让儿子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