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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区法院创新绩效考核机制切实激发队伍活力

  发布时间:2011-03-09 10:48:34


        近日,二七区法院按照“注重实效、奖勤罚懒”原则,修改出台了新的绩效考核办法,将考核重心向办案一线倾斜,以重奖重罚的措施,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针对一些案件质量和效率不高、涉诉涉执信访工作突出问题,二七区法院以争创“十佳干警”为立足点,重新制订了《2011年度绩效考核奖惩办法》,细化考核规则,推出了一系列操作性强的重奖重罚措施。一是明确案件质量标准。要求案件承办人以“无发还重审、无改判、无当事人上访、无超审限、无违法违纪和无新闻媒体负面报道”为办案目标,认真办理每一起案件,对办案数多、达到“六无”标准案件比高的办案人员进行重奖。二是细化考核规定。对审判部门、执行部门人员严格按照“六无”案件标准,进行绩效考核。合议庭每办理一个案件,达到“六无”案件标准,对部门及个人绩效成绩分别加相应分值和奖励;对出现上述六种情形之一案件的,对部门及个人绩效成绩分别扣分和处罚,责令承办人限期整改到位。三是严格奖励制度。改变以往平衡、照顾的评先标准,严格按照绩效考评成绩评先。严格按照绩效考核成绩排序,全院年终评选出年度“十佳“干警(审判员6名、其他干部3名、书记员1名),给予重奖:即在符合上级部门规定的干部职级晋升条件前提下,上报建议给予解决副科级或正科级职级待遇;报请区政府为“十佳”干警记个人三等功;在年度公务员考核中,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对“十佳”干警的先进事迹,在主流媒体上进行弘扬宣传,并组织“十佳”干警到外地法院参观学习、度假、疗养。

         二七区法院以争当“十佳干警”为载体,以提高办案质效为目的,积极探索法院绩效考核机制,以奖勤激发干警办案积极性,以罚懒鞭策督促后进,为提高法院管理水平,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注入了新的活力。

责任编辑:fy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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