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认识房地产开发商老总,能帮助他人低价买房,张伟骗得他人近22万元。10月25日,郑州市二七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伟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25 000元。
遇到能人 自愿帮忙低价购房
陈芳夫妇来自河南商丘,来郑州打拼多年,面对日益高涨的房价,两人只能“望房兴叹”,几年来,还是四处租房为家。夫妻俩最大的心愿就是在郑州能有属于自己的一套房子。
2007年5月,陈芳去交警队办事时,认识了张伟。张伟,男,今年50岁,郑州市人。他自称是河南省某省直单位的干部,还开了一家车行。陈芳觉得张伟人不错,就当成了朋友交往,平常也经常联系,一块吃饭。慢慢熟悉后,张伟得知陈芳夫妻俩至今还在郑州租房住,便拍着胸脯保证:“咱都是好朋友,你们买房的事,交给我了,我认识很多开发商老总,肯定给你们弄一套便宜房。陈芳夫妻听后,非常高兴,想着自己遇到贵人了,房子的事终于有着落了。
花了22万 房子依旧是泡影
2008年4月,张伟告诉他们,郑州市某都市村庄正在拆迁改造,他认识政府部门的主任,可以低价买商品房,陈芳夫妻俩信以为真。后自2008年4月25日至2009年11月7日期间,张伟以将此楼盘的房子低价转让给陈芳为由,并以购房需交预付费、定金、房契税、房款等为借口,先后六次从陈芳夫妻俩拿走人民币217 900元。
为了赢得陈芳夫妻俩的信任,在2009年11月,张伟还领着陈芳夫妇去此楼盘一户家里看房子,并告诉他们,这就是那套房子,以后你们的新房。事后,他还到附近的复印室打印了一张购房协议,让陈芳夫妻俩签字画押。
到了2010年1月,陈芳夫妻俩开始觉得不对劲,别人都已经拿到钥匙,怎么张伟还不通知自己拿房呢?在陈芳夫妻俩的催要之下,张伟只好说,房子的事没弄成,先退还你们90 000元,余款再慢慢还。在接下俩的日子里,陈芳夫妻就再也联系不到张伟了。2010年5月26日公安机关接报案后,将张伟抓获。
二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诈骗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我国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人张伟诈骗他人现金127 900元,已属数额巨大。因此,依法判决:一、被告人张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5 000元。
二、责令被告人张伟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127 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