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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三年后 妻子才知道“被离婚”了2年

  发布时间:2010-05-24 16:35:05


        莎莎和老公2007年3月在二七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的生活一直挺不错的。让莎莎没想到的是,自己已经和丈夫“离婚”达2年之久。

        莎莎称,2009年底,莎莎的丈夫因为借朋友的钱一直没有还,对方将莎莎及其丈夫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夫妻偿还欠款,在该案的庭审中,莎莎的丈夫称,自己和莎莎并不是夫妻,俩人已经在2008年离婚,并在举证过程中拿出了两人的离婚证书和离婚协议书,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明“双方自愿离婚,无子女,夫妻的5万元共同债务由女方承担”,莎莎才知道已经和丈夫离婚。

        对于这已经离婚的事情,莎莎事前是一点都不知道。为查证,2010年1月,莎莎到郑州市二七区民政局查询时得知,二七区民政局在2008年2月为莎莎的丈夫下了了离婚证。莎莎很生气,自己从来没有和自己的丈夫签订任何离婚协议,也没有亲自到二七区民政局办理任何离婚手续,莎莎不能相信自己这3年的婚姻生活中 ,有2年都是“非法同居”。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莎莎以二七区民政局违反我国《婚姻法》及相关规定办理莎莎和莎莎丈夫的离婚,其行为是无效的为由,一纸诉讼将郑州二七区民政局告上法庭。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将择日开庭。

责任编辑: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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