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张法官,真没想到,自己的官司这么快就结案了,而且当场就拿到了获赔款项,谢谢!”4月20日上午,在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盛某满怀激动地从民一庭法官张波手中接过案款7000元整,心里暖烘烘的。这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件从立案到拿到案款只用了短短两周。
2010年2月6日下午,盛某正走在回家的路上,不料被何老汉驾驶的老年三轮车相撞,致使盛某肋骨骨折。该起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何老汉承担全部责任。盛某住院20多天,花去医疗费一万余元,让本来拮据的生活更雪上加霜。
该事故对于何某来说同样是不幸,何某已经70多岁,患有心脏病和高血压,子女都是下岗工人,生活贫困。 出事后,何某已经支付了5000元医疗费,但面对剩余的高额费用,双方一直没有达成赔偿协议。
2010年4月,盛某诉至法院要求何老汉赔偿。办案法官了解到两家的情况后,颇为同情,办案法官认为该案如果按部就班地审理判决,时间过长,对于生活困难的当事人不能解燃眉之急,于是法官积极做被告家属工作,促使被告家属代被告支付现金7000元。并现场交付。这样一起颇让人同情的道路交通事故案,通过民一庭法官细致入微的工作得以顺利调解结案,当场履行了索赔金额,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和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