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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区法院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强涉农民工案件的审理执行

  发布时间:2010-03-25 15:23:10


        日前,二七区法院切实采取五项措施,开展“涉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以更好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是缩短办案周期。由专人负责对讨薪农民工的诉讼引导,确保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快审快结。执行中指定专人限期执行,优先于一般案件办理,优先于一般债权受偿,减少农民工诉累,杜绝无故超审限和超期执行问题。二是加强诉讼调解工作。指定审判业务好、调解技能高、工作责任心强的审判人员组成劳动者权益保护专业合议庭,重点审理涉农案件。建立健全全方位的调解模式,将涉农案件的调解贯穿于庭前、庭中和庭后,促使涉农案件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营造和谐的劳工关系。三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工依法缓免诉讼费;与法律援助中心协调,生活困难的农民工持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家庭贫困证明直接享受法律援助服务。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农民工申请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的,可免除申请人担保义务,直接裁定;对因发包人和承包人结算争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经农民工或承包人申请,可就工程款中涉及农民工工资部分先予执行。四是做好农民工群体的稳定工作。坚持有案必立,立案快结快执,避免因农民工投诉无门而采取过激行为。对当事人双方矛盾尖锐的,从缓和对立情绪入手,稳定农民工情绪的同时积极做好被告的疏通工作。对群体性纠纷及涉及面广、影响大的案件,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同时,及时下情上报,积极争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责任编辑:南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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