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小赵寨二组将自己的村内盖的一栋五层楼租赁给某技术学校作为教室和宿舍,令村民们没有想到的是,该技校把房子退租后,格局被破坏了,一楼被水淹了,墙上到处是水渍,门也被破坏了,小赵寨要求技校赔偿,技校觉得小赵寨要求赔偿的数额太高,双方一直没有达成协议。无奈下,小赵寨将该技校告上法庭。
庭审过程中,小赵寨要求做房屋价值损失造价。造价部门做房屋损失造价需要用房屋使用前价值减去房屋使用后价值才能造价出房屋的价值损失,由于无法造价房屋出租前的价值,只能造价现在房屋的价值,在此方面出现了一大难题。
由于案件争议房屋每年的租金是发给村民生活费用的保障,为了不给村民造成利益上的损失,小赵寨已经将该房屋租给了A单位,小赵寨和A单位的协议上写明租期是从2010年3月20日开始。如果房屋出租前的价值无法在3月20日前作出造价,A单位搬进案件争议房屋后,将更加难以进行。
面临造价方面的困难和时间上的紧迫,二七法院司法技术科积极和工程造价机构沟通,配合审判庭,以双方当事人到案件争议房屋现场质证的方式为该机构提供依据,为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提供证据。
3月16日,二七法院司法技术科,该案主审法官,小赵寨负责人和技校负责人一起来到案件争议房屋,通过小赵寨负责人描述房屋以前的格局和设施,技校负责人是否有异议的方法,一间房一间房的质证,经过5个小时的努力,终于将该房屋的使用前后损失的部门全部列举清楚。
通过这次现场举证,为工程造价机构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有了此结果,该案将会尽快审结,小赵寨的村民也将得到应有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