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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讨要工资一年未果 法院调解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0-03-22 10:00:12



双方代理人就支付拖欠工资一事达成协议,握手言和

        3月18日,二七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拿到民事调解书的李大哥,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这些工钱要不回来,我就对不起丢下家中老小跟我出来干活的兄弟啊。”

        李大哥带领自己组织的工程队从2008年11月至2009年1月一直为湖北某建设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干活,但是该公司给李大哥等人发的工资一直不够。该公司一年多的时间累计拖欠李大哥等人工资共计47864元。过年前,李大哥曾多次向该公司催要工资,但是该公司以没钱等理由不予给付,眼看着这工程也做完了,但是自己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报酬,无奈之下,李大哥为了维护自己和兄弟的合法权益,一纸诉状将该公司告上法庭。

        二七法院受理这起劳动争议案后,高度重视,为让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尽快拿到工资,该案主审法官李娇开庭前便主动了解情况,并动员双方律师做当事人工作。

        庭审过程中,被告称自己也很想解决这个事情,但反复强调公司没有钱,实在是没有能力支付这笔工资。李娇法官不放弃任何调解的可能,不断给被告做思想工作,讲法、讲情,并耐心的开导双方,分析问题的利与弊。又向被告介绍了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家庭生活困难,现在连孩子的生活费、学费都成问题的现状。最终,被告认识到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严重性,并对法官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表示钦佩,当即与李大哥达成调解协议。在李娇法官的主持下,双方签订调解协议,被告湖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于2010年5月31钱支付原告李大哥等人劳务报酬现金37964元。

责任编辑: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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