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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医院摔伤 怒将医院告上法庭

  发布时间:2010-03-08 14:54:27


        72岁老太太在医院陪护,上厕所时因厕所地上大面积积水,地面光滑导致原告摔伤,但该医院不愿赔付老太太受伤住院的医疗费,老太太一怒之下将医院告上法庭。

        荆老太太今年已经72岁了,2009年11月初,荆老太的老伴因为身体不适住进某医院治病,荆老太一直在医院陪伴。11月14日下午,荆老太在该医院病房区的洗手间上厕所(洗手间内的地面是用地板砖铺的),当时地面有大面积积水,由于地面上有水,地板砖变的很光滑,导致荆老太太摔伤。老太太当即被救护车送往另一医院治疗,诊断为:右股骨上段骨折。

        12月5日,荆老太太出院,期间治疗费共花费25000元,出院后,荆老太要求医院将其住院期间的花费报销,但是该医院态度坚决,双方无法达成统一意见,无奈下,荆老太将医院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陪护费、营养费等共计31589.74元。

        3月8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该案将择日开庭。

责任编辑: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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