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无业游民中午喝完酒之后,借着酒意拨打了120,郑州某医院出动120救护车到现场后,没想到两个喝醉的人不但调戏医生护士还将上前阻止的司机打成轻伤。3月2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高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林进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同时判处被告人高强、林进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罗某经济损失48000余元。
高强,男,37岁,汉族,小学文化程度,平舆县人,无业;林进,男,35岁,汉族,平舆县人,无业。
2009年6月28日,高强、林进在大学路某饭店吃饭,两个人在饭桌上杯觥交错,越喝越多,下午3点多,两个喝多的人晕乎着就拨打120急救电话,郑州某医院120急救车迅速赶到现场。高强、林进看到来的是女医生和护士,在酒精的刺激下,两个人开始调戏医生郭某和护士任某,急救车司机罗某见状连忙上前阻止二人,没想到二人不但不听劝阻,还对罗某进行殴打,造成罗某右眼眶内壁骨折,右上颌骨额突骨折(经鉴定为轻伤)。公安机关接报警后赶到现场将二人抓获。
二七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强、林进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因被告人高强、林进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罗某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包括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费、共计48000余元。二被告对上述赔偿款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