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19岁男子马俊在互联网上冒充年轻女子,通过聊天的方式先后认识3名男性,谎称作其女友,进而以种种理由共骗得2万多元。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日前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马俊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2008年8月,没有工作的马俊想骗点钱花花,经常上网的他就想利用网络试试。于是,马俊申请了一个新的QQ,昵称“蜜桃子小姐”,性别设为“女”。
今年5月26日,马俊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名叫周晓的男子,马俊就骗他说自己是女的,真名叫“李琳”,21岁,家是广东深圳的,现在郑州市一家服饰代理公司上班。时间一长,两人渐渐熟起来,就相互交换了联系方式,不在线的时候就用手机发短信。周晓偶尔也会给马俊打电话,当然时间是事先约好的。每当这个时候,马俊就会让自己的女性朋友冒充李琳接电话,跟周晓聊天。
6月底的一天,马俊通过QQ,以“李琳”的名义骗周晓说在上海出差,其“弟弟”李程把别人的手机摔坏了,没有钱赔,就让周晓先给其“弟弟”买一部手机,然后再给他800元的生活费,等其回郑州以后就还他,周晓同意了。然后,马俊就把自己的另一个手机号发短信告诉周晓,并称这是其“弟弟李程”的手机号。马俊自己再用这个手机号给周晓打电话,说自己是“李琳”的弟弟李程,姐姐要其跟周晓打电话买手机……两人约了在大上海城见面。见面后,周晓带着马俊到一家商场花了2300元买了一部手机,临走的时候给了马俊800元钱。第二天,马俊又以“李程”的名义给周晓打电话骗说打牌钱输完了,要求周晓再给点钱。于是,周晓又给了马俊500元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