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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司营业款玩苹果机 未成年店长被拘役

  发布时间:2009-11-03 16:28:37


        年仅18岁就当上了某医药超市有限公司总店的店长,可当上总店长不久,孟晓竟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总店的营业款和备用周转金数万元,用于玩苹果机。10月28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挪用资金案进行了一审判决:被告人孟晓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2005年12月,刚刚初中毕业的孟晓就被郑州某医药超市应聘为店员。由于工作表现积极、出色,2006年的7月份孟晓被任命为总店店长。根据公司的规定,店长可以从该店的收银台打借条取营业款,用于进货。所以,孟晓就时常给收银员打借条取款、进货,而每天的进货用不完的钱,孟晓就收着用于第二天的进货。

2007年1月的一天,孟晓在郑州市一都市村庄的一家台球厅内玩苹果机,自己的钱输光了,就想起了身上还有今天公司进货的余额,因为正在兴头上,孟晓想都没想就把身上公司的钱投了进去,又输了。孟晓不相信自己的运气永远都那么差,于是一有空闲时间就去台球厅,打台球、玩儿苹果机。渐渐地,孟晓沉醉其中,不能自拔了,每月的工资几乎都让他拿来输掉了。常常还不够,于是,孟晓就不由自主的打起了进货款的主意。每次的取款不再完全用于进货了,其中相当一部分让他拿来赌博输掉了。

        这种情况持续了2个月,2007年的3月份,公司经理发觉孟晓疏于跟他主动对账了,于是就让公司的会计找到孟晓,主动跟其对账。这一对账发现有4万多的款项不知去向,其中还有作为店长,有2000元的备用周转金。当经理询问这比钱的去向时,孟晓坦白自己用于赌博了。念在孟晓年纪轻轻,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就让孟晓写了欠条和还款计划。随后,将孟晓辞退了。

        辞退后的孟晓并没有立即筹钱还账,而是突然之间蒸发了。2007年底到2008年初,公司经理多次与孟晓家联系,希望其或家人能按照当时的承诺归还公司的款项,但每次都没有结果,后来,联系电话也换号了。无奈之下,公司将孟晓告上了法庭。

        虽然,最终孟晓的家属帮其偿还了公司的欠款,但孟晓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二七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孟晓作为非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其行为已经构成挪用资金罪。被告人孟晓作案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系未成年人犯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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