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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区法院妥善处理一起历史遗留的合作建房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09-10-16 17:32:25


        近日,二七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妥善处理一起因合作建房引发的历史遗留纠纷案件,有力维护了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1994年4月,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27研究所与郑州市二七区福华街街道办事处签订合作建房协议,约定由福华街办事处提供土地,27所出资建两栋职工宿舍楼,双方各一栋,福华街办事处负责提供办理房产证的相关资料手续。宿舍楼建成后27所四十多户职工居住至今,但由于土地的原因,该楼的房产证至今未能办理。双方多次协商未果,27研究所遂将福华街街道办事处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协议,协助办理房产证手续。因本案涉及土地使用权属和房屋拆迁改造等历史遗留问题及27所四十多户职工的切身利益,且27所职工情绪激动,强烈要求解决遗留问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蒋锋亲自听取案件汇报,要求合议庭成员要据实解决问题,做到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并主持双方调解沟通,消除对立情绪,使双方基本达成共识,民二庭庭长李志彦、主审法官楚建萍多次到房管部门了解掌握相关政策规定,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最终判决被告协助原告办理房产手续,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并对法院的工作表示满意。

        该案的圆满解决,为27所四十多户职工解决了多年遗留问题,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南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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