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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法院推出登门立案方便辖区群众诉讼

  发布时间:2009-02-20 16:08:33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立案难问题,二七区法院对行动不便人员或老人起诉时,推出登门立案新举措,方便辖区群众诉讼,赢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七区侯寨乡郭家嘴村村民张明月为诉其儿子陈宝安侵权纠纷一案,老人年近70且行动不便,无法到法院进行立案。二七区法院侯寨法庭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联系张明月老人,告知老人准备好相关材料在家等候,上门为其办理立案手续。2008年12月5日,法庭庭长马义宾、副庭长王忠锋带领书记员高卫一行三人赶到张明月老人家中,由老人口头陈述诉讼请求,书记员记录,现场为其立案,并根据老人家庭经济情况为其办理了缓交诉讼费用手续。

二OO八年以来,二七区法院对行动不便群众采取登门立案新举措,共登门立案20余起,赢得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南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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