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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区法院召开积极发挥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服务职能座谈会

  发布时间:2009-08-21 15:31:55


        8月20日,二七区法院召开积极发挥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服务职能座谈会。郑州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广湖,民二庭副庭长赵玉章,郑州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胡宝荣,交警三大队队长朱则军和三大队其他负责同志,二七区司法局副局长文东升及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代表参加座谈。会议由二七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维宁主持。

        首先,二七区法院民一庭庭长李俊勇介绍了本院2006年以来交通事故案件审理情况。民一庭副庭长张建丽宣读了《二七区法院关于设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与会人员就该《征求意见稿》和如何发挥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服务职能畅所欲言,纷纷发表意见。就设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的意义和作用、《交通安全法》与《民法通则》的衔接问题、如何在交通事故案件的审理中发挥人民陪审员和人民调解员作用问题、巡回法庭与交警部门的工作如何衔接配合、如何方便快捷的服务案件当事人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的沟通与交流。

        郑州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胡宝荣对交警部门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广泛宣传法院的交通事故巡回审判机制,在交通事故案件调解不成时,及时引导当事人走诉讼解决的程序。二是要为法院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方便法院巡回法庭常驻交警队开展此项工作。三是要规范相关规章制度,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消化交通事故矛盾,减轻法院工作压力。

        郑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广湖作重要讲话。他对法院开展此项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到设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保障和人员配备,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要在亲民便民上下功夫,真正做到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方便快捷处理交通事故案件。三是要加大调解工作力度,提高调解结案率,力争在当事人互谅互让中化解矛盾,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四是要经常开展交通事故案件的调查研究,建立经常性的经验交流机制,统一审判尺度,维护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五是加强交通法规的法制宣传,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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