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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民群众当亲人

——首席大法官眼中的“平民法官”

  发布时间:2009-08-12 16:27:26


     “人民法官要以对待亲人一样的感情、一样的方式、一样的态度对待打官司的老百姓。”8月1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全国法院大法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研讨班上作了《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几点认识》的开班讲话。一如以往的讲话风格,他不时脱开稿子,旁征博引,妙语连珠。2个小时铿锵有力的讲话中,高度的理论色彩和生动的群众语言融会贯通,强烈的群众观念和深切的群众感情溢于言表,引来大法官们热烈的掌声。从他的讲话中,人们可以感受到首席大法官眼中人民法官应有的感情、态度、作风、语言、能力,看到一个公正清廉、朴实谦和的“平民法官”形象。

    “要把人民群众当亲人”,谈到对人民性的感情认同,王胜俊说:“老百姓打官司是万不得已。有的路途遥远,到法院跑了几趟、十几趟;有的在法院门前等了几天、几十天;有的看不到法官谦和热情的态度,甚至受到训斥或指责。此时此刻,当事人是什么心情,他们对法院、对法官如何看待?假如这个当事人是你的兄弟姐妹,你是什么感觉?”他说:“如果我们能与老百姓换位思考,感同身受体会这些酸甜苦辣,就会改变对群众的态度。”他希望法官们能像宋鱼水那样,不论案件标的是大是小,不论案情是繁是简,不论当事人来自外地还是当地,都要以真诚的态度尊重当事人,都要本着良知和正义来适用法律,充分体现对人民群众的真挚感情,充分展现人民法官的亲民形象,最大程度地彰显司法的人民性。

   “要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说到这里,王胜俊动情地读起一封群众来信。来信反映一位边远山区的当事人来立案,因为接近下班时间,法官让他明天再来。他说:“这位法官有没有想到这位当事人家里离这里多远?要回家还有没有车?要坐车有没有钱?再来一趟要折腾多长时间?”王胜俊介绍了不久前在黑龙江图强等法院调研时了解的便民举措:“三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四少”,让当事人少跑一次路,少等一分钟,少费一份心,少误一分工;“五一”,一张笑脸,一把椅子,一杯热茶,一句问候,一个客观公正的答复。他说,不要小看一张笑脸一杯热茶这些“小事”,这正是群众感情的真挚表现。

    “要树立平民意识,甘当‘平民法官’。司法越贴近民众,人民就越信任司法。”他认为,当前人民法院工作的一些环节和领域中仍然存在脱离国情、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现象,以及高高在上的旧衙门习气。王胜俊强调:“要克服种种严重脱离群众的现象,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真正从感情上尊重群众、贴近群众。

      要让司法方式最大限度地适应社会、适应群众、适应实践。要在不违背法律精神的前提下大胆创新探索。司法方式创新的方向在哪里?就是为民、利民、便民,而不是给群众出难题、找麻烦。要做到群众最需要什么,我们就积极做什么。有一些做法有争议,也应让实践来检验,让群众来评议。”

    “要学习群众语言,”王胜俊说,“法官办案,特别是下基层、进社区,要把法律语言转换成符合法律精神的群众语言,使群众听得清、听得懂、听得明,不仅能取得最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而且让群众更感到亲切。如果我们的法官因此而被老百姓称为‘平民法官’,那是对我们的最高赞誉、最大褒奖,我们应该感到自豪。”

     王胜俊强调:“要追求案结事了、社会和谐的司法目标。有一些案件,在法官看来结案了,但当事人不认可,上访不断。没有深厚的群众感情,没有帮群众排忧解难的责任意识,无论是审判工作,还是处理来信来访工作,都难以实现案结事了的目标。如果为了将当事人敷衍出法院之门,一判了之,结果判决无法执行,当事人又来上访,既加剧了案多人少的矛盾,又严重影响了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要最大限度地把适用法律条文与实现司法目的结合起来,既要查清事实、明辨是非,又要促进当事人互相理解、和谐共赢,让当事人心情舒畅地回到正常的生产和生活中去。”

  “要把人民满意作为评判标准。”王胜俊说,人民对司法工作是否满意,不能由我们自己回答,而要由人民群众来评判。人民群众是公正的,是实事求是的,对人民法院是充满希望和真诚关心的。要自觉接受监督,广开言路,正确对待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正确对待社会评议,多从自身找差距、找原因。说到这里,他肯定了陕西法院开展的群众讲评案件活动,表扬了江苏靖江市法官陈燕萍。陈燕萍扎根法庭14年,群众说“案子到陈法官手里,我们放心,心里踏实。”王胜俊说:“这种朴素的语言,就是对她的最高评价,说明她真正成了一名‘人民法官’。”他又拿起最近亲手从人民法院报剪下的关于山东德州法院“圆桌审判”和天津南开法院社区法庭的报道念了起来。他说:“让法官和当事人平起平坐,像拉家常一样说事讲理。没有高高在上的法台,没有公堂色彩,很受老百姓的欢迎。群众需要的是亲民爱民的法官,而不是装腔作势、故作神秘、高高在上的法官。”

    “法官如果没有良好的品德,‘才气’越大,危害就越大。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公平正义这两条底线是重合的。”王胜俊特别加重了语气:“一些法官十几年、数十年没有办过一起错案,没有一事违法违纪,就是因为他守住了良好职业道德这条底线。”他强调,要坚持严格司法、高效司法、文明司法、能动司法、廉洁司法,要养成“一心为民”的职业操守、提高为民司法的职业能力。他说,法官要深深体会法槌落下的责任。一槌敲响,应当体现的是司法公正,老百姓的信任,体现的是党和国家的形象和权威。有的案件办得既好又快,群众拍手称道。有的案件久拖不决,群众怨声载道。法院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各种司法礼仪,保持良好的仪表和文明的举止,维护法院、法官的尊严和形象。要在言行上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和权利,做到既严肃又亲和,实现公正司法与文明司法的统一。

责任编辑:小梁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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