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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一小时 好心人变成抢劫犯

  发布时间:2009-08-11 10:36:43


        今年2月6日对山西小伙张强来说是一场噩梦,本以为在招待所结识了一个好心人,没想到一个小时后,这位好心人竟变成了将自己洗劫一空的抢劫犯。8月11日二七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抢劫案,被告人李玮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责令被告人李玮退赔违法所得1990元,发还给被害人张强。

        李玮今年22岁,来自重庆市万州区,2008年11月份来郑务工,并结识了常在火车站附近以偷东西为生的18岁女孩王陵(在逃)。2月6日晚7点两人来到位于二七区大同路附近一家两人常去的招待所住宿。当晚9点,李玮闲来无事在该招待所大厅玩,看见山西籍男青年张强来住店,就立马上前帮他拿行李,并热情周到地帮他安排好住宿,李玮的这些举动给张强留下了乐于助人的好印象。

        回到自己房间后,李玮对王陵讲述了帮助老实人张强的事,并称想抢他一笔钱。于是,两人商定由李玮扮演抢劫者,王陵充当好人说服张强主动配合。

        当晚10点左右,李玮拉上张强到他房间聊天解闷,张强觉得李玮热情好客,就敞开心扉和他天南海北的聊。不知不觉时间到了晚上11点,张强以为李玮和他女朋友也该休息了,就起身告别,没想到李玮站起来就朝自己脑袋上打了两拳,“我没钱了,你看着办吧!把你的衣服脱掉。”老实人张强不想再挨打,乖乖按照李玮的吩咐脱掉自己身上的衣服扔在床上。李玮在衣服里搜出了200元现金、两张银行卡和一部手机占为己有,并逼迫张强说出卡上余额和密码,先后跟随他到大同路及城北路上两台取款机上分别取出现金1100元和900元,其中1200元赃款分给王陵,其他供自己挥霍。为防止张强报警及抢劫的事情被人发现,当晚12点多李玮搂着张强脖子逼其和自己一起退房,并连夜赶往自己常去消费的位于城北路附近一家洗浴会所,即使洗澡、吃饭、喝酒都逼张强寸步不离。

        为了获得更多非法所得,2月7日上午李玮逼迫张强给家人打电话要一万元钱,并禁止他告知家人原因。见张强父亲并没有在规定时间汇款,李玮就让王陵给张强做思想工作,催他每隔几十分钟向家人要一次钱。从未汇过款的张强父亲决定亲自来郑州给张强送钱,并看望一下儿子。见张强父亲到郑州还有一段时间,而王陵又要去其他地方找朋友玩,李玮觉得身无分文的张强应该跑不了,就给了他五元钱让他呆在网吧上网,自己则到网吧楼下送王陵,回来后发现张强已逃跑。

        逃脱的张强用公话和父亲取得了联系,见面后两人向警方报案。

        2月7日晚6时,李玮来到那家洗浴会所,发现附近有警车,觉得张强可能已经报案,迅速离开。第二天下午4点多,当他再一次来到那家招待所时,被警方当场捉获。

        二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全文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小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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