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呀,好闺女!”王老汉紧紧拉住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女干警王晓瑾的手执意要跪地谢恩人。这是日前发生在二七法院司法技术科办公室感人的一幕。二七法院今年以来,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各项工作,紧抓“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主旋律,将“人民法官为人民”贯穿于审判执法的每一环节。
2004年12月份,家住新乡市原阳县农村的王老汉年仅28岁的儿子因患肾病在郑州市一家医院进行肾移植,术后十余天经抢救无效死亡。王老汉夫妇一直把儿子视为心肝宝贝。面对这个残酷的现实,说什么两位老人都接受不了。有道是老年伤子乃人生之大不幸,儿子突然离去,让这个原本清贫的家庭一下子失去了依靠。悲痛欲绝的王老汉认为是医院手术不当导致儿子死亡。于是,他一纸诉状将这家医院告到二七区法院。可法院是讲证据的,没有证据很难打赢官司。虽然这是一起普通的民事案件,但贯彻落实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要让那些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经济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那些有冤情而得不到伸张的群众打得赢官司”这一郑重承诺,是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多年来一直秉承的司法理念。为此该院对这起案件十分重视,在审理过程中,需要对医院方的手术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进行司法鉴定。随后,原被告双方随机抽取了司法鉴定机构,但一听还要预交4000多元的鉴定费,王老汉傻了眼。这些年来,为了给儿子治病,王老汉一家早已债台高筑,现在哪能拿出这么多钱?万般无奈之下,王老汉找到了二七区法院司法技术科,要求法院出面与鉴定机构沟通看能否减免部分鉴定费。负责办理此案件的是司法技术科的副科长王晓瑾,看到骨瘦如柴的王老汉、听完他如泣如诉的讲述后,王晓瑾非常同情王老汉的不幸遭遇。随后,她与科长商量要尽力帮帮这位可怜的父亲。两们女同志告诉王老汉先别着急,法院一定会想办法,尽力与鉴定机构沟通,争取为其减免一点鉴定费用。重燃希望的王老汉此时感动的不知如何是好,连连称谢。在得知王老汉为了省钱自带馒头从原阳农村辗转来到郑州,已在多个部门奔走数日,钱早已被花完之后,王晓瑾毫不犹豫地交给他二百块钱,并一再嘱咐老汉一定要注意身体。老汉走后,王晓瑾通过科长将王老汉的情况向法院领导汇报,最后二七法院减免了王老汉的诉讼费等一切费用。当王晓瑾将这些告诉王老汉的时候,就发生了本文开头感人的一幕,王晓瑾扶着王老汉说,“大爷,这不算什么,人民的事就是我们的事。”
之后,司法技术科又多方联系,最终经与郑州市一家司法技术鉴定机构沟通,该鉴定机构答应给王老汉免除全部鉴定费用。目前,这起事故还在鉴定中。但王老汉说,不管能不能打赢这场官司,他们一家都相信二七区法院一定会给他们一个公平的判决。有这样热心助人的干警,就一定是一个公正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