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自开展"调解年"活动以来,狠抓调解,解决当事人的纷争,为企业保发展,为群众保民生,取得了初步显著效果,受到社会广大群众一致好评。其中有一个家庭纠纷案,二七法院法官调解六次,最终调解成功,受到双方当事人的好评。 7月27日,当事人为感谢主审王昊法官一直以为的帮助,为王昊法官送来锦旗。
2007年5月,袁老先生和袁老太太诉称自己的二儿子袁某霸占房屋,不尽赡养义务并对其二人谩骂、侮辱,请求法院要帮自己要回房屋。两位老人的二儿子袁某辩称,他们所住的房子是袁老太太和袁老先生的工龄所分得的福利房,但是因为两老人并没有能力支付买房子的钱,钱是自己出资购买的,现在却想将房子分给自己的哥哥。由于当时双方证据不足,二七区人民法院驳回了袁老先生和袁老太太的起诉要求,并尝试调解,当时在房子方面双方是各不相让,每次见面都争个面红耳赤。两位老人上诉此案至中院。2007年11月袁老先生病逝。2008年10月中院又将此案发回二七法院重审。二七区人民法院王昊法官决定从亲情方面开始做工作,通过袁老太太的孙子对两方进行调解。在一次次的双方争吵中,在一次次的调解失败中,袁某在2009年初的时候瘫痪了。王昊法官并未放弃,不断从亲情方面、年龄方面、身体健康方面开导老太太。通过家人的劝解,王昊法官的一次次耐心开导,袁老太太终于同意调解,并搬回原来的房子和二儿子袁某共同居住。在王昊法官的不断努力和劝说下,经过六次调解两代人终于又住在了一起,但是还健康的只有袁老太太了。
这个案子已经结束了,但是二七法院并不会因此而停下调解的脚步,不管是否是调解年,坚持调解好每一个能调解的案子是二七区人民法院的原则。截至目前,二七区人民法院案件调撤率为77.67%,共调解各类案件973件。今年以来,二七区人法院在按照省高院的要求,大力开展的"案件调解年"活动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保发展、保稳定、保民生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有效发挥。
为确保"调解年"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七区人民法院制定了具体方案,树立了目标,明确了分工,多项措施大力宣传"调解年"活动,建立"调解年"活动宣传栏、典型案例推广、基层经验交流等形式,促进广大法官转变办案指导思想,树立把调解贯穿到整个审判工作过程中的观念。研究出调解各类的方法,在一些疑难、复杂的案件中,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会、妇联会等组织和人员参与调解,在一些涉及"三农"的集团诉讼案件中,还主动邀请党委、政府和村委会参与调解,妥善地化解了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