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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女孩因抚养费将其父告上法庭

父亲:我的苦你怎能理解

  发布时间:2009-07-08 10:51:52


        金融危机,物价上涨,每月150元还够花吗?近日,郑州市民王某被其12岁的女儿萍萍(化名)告上法庭,原因是150元远远不够萍萍花,需要把抚养费提高到每月500元。7月8日二七法院就此案作出判决,被告人王某每月支付原告萍萍抚养费450元至萍萍18周岁止。

        王某今年40岁,家住郑州市大学路附近,1993年与张女士自由恋爱结婚,1997年生下女儿萍萍。1999年经法院调解,王某和张女士离婚,萍萍被判给了张女士,王某每月需支付萍萍150元抚养费。不久,王某再婚,并生育一子。

对比1999年一碗刀削面均价2元,这几年物价确实上涨了不少。渴望萍萍将来能够出人头地的张女士为萍萍的成长倾注了不少心血,随着萍萍年龄的增长,张女士为其报了各种培训班,来提高萍萍的综合素质。2005年,张女士下岗失业,靠各种零工来维持萍萍成长的各种额外开支。为减轻母亲的负担,6月8日12岁的萍萍向二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其父王某支付给自己抚养费每月500元。

原告萍萍诉称,父母1999年5月离婚,法院当时判父亲王某每月给其抚养费150元,随着物价的上涨,费用的增加,150元远远不够,以前向父亲王某要钱,父亲都很爽快的给,所以没有要求增加抚养费,现在除了每个月150元的抚养费,父亲不再给自己额外的费用了。

        在庭审答辩环节,王某也诉说了自己的苦衷。1999年与张女士离婚后,自己实际上支付的费用远远超过每个月150元,平均每年付给萍萍2000元以上,仅去年一年就支付了3500元。现在自己每个月工资加上奖金共计2200元左右,却要承担全家几个人的生活,父母年事已高,身体不好,看病治疗每年要花费很多钱,妻子现在失业在家,没有经济收入,儿子已经上了幼儿园,每年学费也很高,现在根本没有能力每月支付给萍萍500元抚养费。但作为父亲,他同意每月增加100元即每月支付萍萍250元抚养费。

        二七法院审理认为,随着萍萍年龄的增长,王某每月支付150元的抚养费已不能满足孩子生活和教育的需要,根据王某的收入情况和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认为增加至每月450元比较适宜,原告萍萍主张的过高部分,法院不予支持,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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