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审判工作的核心,不仅在于依法裁判、定分止争,更在于实质性化解矛盾、根治纠纷隐患、避免司法程序空转。扎根民事审判一线,我始终坚守“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以规范司法行为、压降上诉信访风险为导向,在办案实践中积淀了“多听、多做、多总结”的工作思路,持续提升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能力。
多听:静心察情精准把握当事人真实诉求
多数民事纠纷的表象是利益分歧,内核往往掺杂情绪对立、认知偏差与积怨隔阂。当事人涉诉到庭,大多心存芥蒂、各执一词。耐心真诚的倾听,是消解当事人抵触情绪、打破沟通壁垒、找准矛盾根源的首要前提。
在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中,父子双方矛盾根深蒂固、对抗情绪强烈。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依法径行判决并无瑕疵。但机械裁判只能解决法律层面的争议,无法修复亲情裂痕,极易引发上诉信访、次生矛盾,导致家庭纠纷反复拉锯。
为实现案结人和,我并未急于结案,逐一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沟通交流,全面厘清案件脉络与双方核心诉求。针对双方僵持不下的局面,依托府院联动工作机制,联动属地街道、村委会基层治理力量,结合法律规定、公序良俗与乡风民俗开展多轮协调疏导,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妥善化解。
该案让我深刻认识到,民事调解不能拘泥于法条适用,既要厘清是非、严守法理,更要体察人情事理、立足客观实际,从根源上消融矛盾。
多做:全程发力构建全链条调解工作格局
调解工作并非局限于庭审环节,应当贯穿立案、送达、庭审、判后全流程,主动靠前施策、全程跟进推进,切实破解调解工作堵点难点。工作中,我坚持庭前精准研判、靠前调处,抢抓矛盾化解最佳时机;庭审中灵活采取“面对面沟通、背靠背疏导”方式,做好诉讼风险释明,为当事人理性协商、自主和解预留空间。同时始终坚守司法底线,杜绝简单化、妥协式“和稀泥”调解,在合法合规框架内寻求最优利益平衡点。
在审理一起标的近亿元的建设工程纠纷中,涉案涵盖两个小区工程项目,案情错综复杂,涉及账目核对、财产保全、反诉抗辩、司法鉴定等多项疑难问题。为审慎妥善处置案件,我依法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统筹组织双方当事人及企业工程、财务部门逐项梳理核对账目明细。创新运用“调解助推保全、保全保障调解”工作模式,层层拆解争议焦点、逐项化解分歧问题。历经五个月扎实细致的工作,双方就案件全部争议事项达成一致和解意见。
该案虽耗时较长、占用一定审限资源,但彻底根除了双方多年纠纷,有效规避了二审、执行、信访等衍生司法程序,真正实现矛盾一次性实质性化解,整体提升了纠纷化解质效。
多总结:复盘精进辩证统筹调判工作关系
每起案件办结后,我坚持常态化复盘总结、查漏补缺,持续打磨调解工作能力。工作中,既注重精准释法明理,向当事人全面解读法律政策、阐释公序良俗,也通过同类案例对比指引,帮助当事人树立合理诉讼预期,引导双方理性维权、审慎处置争议。同时坚持换位思考,做好当事人心理疏导,摒弃重速度、轻实效的粗放式办案思维,不惧繁琐、耐心攻坚,全力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
我始终坚持辩证看待调解与判决的关系,清醒认识调解并非化解纠纷的唯一方式。对于无和解基础、一方当事人恶意拖延诉讼、规避责任的案件,坚决依法果断裁判,严格落实“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工作要求,确保司法公正与办案效率有机统一。
民事案件连着民生、关乎治理。下一步,我将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树立立审执协同工作思维,精准拿捏调判尺度,统筹兼顾法理、事理、情理,以“纠纷到我为止”的责任担当,抓实抓细每一起案件的审理化解工作,全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以扎实的审判工作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