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2025)豫0103执恢1029号严琳申请执行温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法拍卖被执行人房产执行到位款项377160元,现因案外人孙莹颖向我院提交参与分配申请书,经双方协商,本次案款分配金额119292元,拟将上述款项中的119292元向案外人孙莹颖发放。
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限3个自然日:自2026年7月10日起至2026年7月12日止。在公示期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王瑞卿0371-68959760
监督电话:0371-61311787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