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2026)豫 0103执6472号解西子罚金一案中,被执行人解西子向我院账户转来案款5055元,需向案外人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街道办事处退赔上述款项。
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限3个自然日:自2026 年7月3日起至2026年7月5日止。在公示期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邢法官 0371-68959702
监督电话:0371-68873517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