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2025)豫0103执恢595号关于申请执行人侯存金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付培福借款合同纠纷中,本案依法拍卖了被执行人付培福配偶刘光莲名下房产,现拟将房产50%份额299968.00元发放至案外人刘光莲名下账户、现拟将评估费5156元发放至河南丰源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名下账户。
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限3个自然日:自2026年6月25日起至2026年6月27日止。在公示期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梁健雄 0371-66355097
监督电话:0371-68873517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