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2026)豫0103执恢581号申请执行人杜钰申请执行韩志全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本案有剩余案款30000元,现因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向本院送达扣留、提取手续,拟向上述剩余款项转移至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
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限3个自然日:自2026年5月26日起至2026年5月28日止。在公示期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梁斌(终本续管团队) 176 9807 7728
监督电话:0371-68871523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