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2025)豫0103执12193号郑州市二七区马平鞋行与杨剑买卖合同纠纷中,执行过程中,执行到位6423.84元。申请执行人系个体工商户,需将本案案款6423.84元发放至经营者马少平名下。
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限3个自然日:自2026年4月24日起至2026年4月26日止。在公示期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李文强 0371-61310291
监督电话:0371-68873517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