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2025)豫0103执恢2088号文祯中罚金、追缴违法所得一案中,因拍卖被执行人名下房产需第二次发布公告,费用为500元,拟向郑州冠创广告有限公司发放公告费500元。
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限3个自然日:自2026年3月26日起至2026年3月29日止。在公示期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承办人:王少东
联系方式:0371-68959723
监督电话:0371-68873571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