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2025)豫0103执恢2192号申请执行人杨晓春、刘换清与刘世博、张军民间借贷一案,本案执行过程中共计执行到位46.2万元整。拟向案外人康韩龙发放38643.36元、向案外人闫秀丽发放141118.88元、向案外人刘浩辰发放141118.88元、向案外人陈文英发放44719.25元。
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限3个自然日:自2026年3月13日起至2026年3月15日止。在公示期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承办人联系方式:邢磊 0371-68959702
监督电话:0371-68897517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