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2025)豫0103执9541号李玥汐申请执行李竞离婚纠纷一案中,依法划拨被执行人李竞银行账号存款251.82元,现因申请执行人李玥汐为未成年人,需将上述执行案款向其法定监护人张晓彤发放,拟将上述款项中的251.82元向案外人张晓彤发放。
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限3个自然日:自2026年3月12日起至2026年3月14日止。在公示期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李文强 0371-61310291
监督电话:0371-68873517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