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人邓晓宇与被执行人海美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豫0103执7833号,执行过程中,我院依法拍卖了被执行人海美丽名下位于中原区郑上路42号院9号楼10层1003号(不动产权证号:豫(2020)郑州市不动产权第0112872号)的房产,现因案件需要拟将房屋拍卖款项中的15945.64元向案外人刘静华发放。
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限3个自然日:自2026年3月10日起至2026年3月12日止。在公示期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郑曜卿 0371-68959717
监督电话:0371-68873517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