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2025)豫0103执4677号申请执行人鑫明珠建材(深圳)有限公司、郑州六合土石方清运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河南正华竹桂园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依法拍卖了被执行人河南正华竹桂园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郑州市二七区财禄街14号院9号楼2单元7层702【不动产权证书号 :豫(2023)郑州市不动产权第0357683号】房产,房产成交后,买受人陆金龙在过户过程中垫付了237470.34元,现拟将执行款237470.34元退回买受人陆金龙账户退税。
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限3个自然日:自2026年2月26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止。在公示期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梁健雄 0371-66355097
监督电话:0371-68873517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