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2025)豫0103执5690号牛进峰、杨永涛财产刑一案中,执行到位涉案赃款11776961.04元,现依照辽宁省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协调推进机制办公室于2026年2月6日作出的辽打非协办函[2026]14号关于商请协助做好“山海慧集团”案件涉案财物归集工作的函,拟将上述全部款项转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案款信息予以公示,相关集资参与人可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主张相应权利。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赵海峰 0371-68959760
监督电话:0371-68873517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