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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闻拾物平分可骗钱 新手在郑初试被判刑

  发布时间:2009-07-03 09:02:49


        听人说“拾物平分”可以赚钱,黄某便伙同俩老乡来郑实施骗术,诈骗女孩邓某一万多后被抓。7月1日,二七区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了这起诈骗案,被告人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同时退赔受害人邓某经济损失8000元。

        黄某是湖北人,四十多岁,与妻子离婚后一直没找到工作。在老家时,听人说两三个人可以用掉包、捡包的手段骗钱,就想试试。于是,他做了一叠用报纸剪成的百元大钞,上面放张真的100元,用胶带缠住,放在一个袋子里,看起来有一两万。并找到老乡张某、王某(已判刑),商量好一人负责望风并冒充银行人员接电话,一人故意丢钱,一人拾钱,如果没人上当就回来轮换角色,有人上当就想办法把受害人的钱或银行卡给骗过来。各种准备工作就绪后,三人在去年5月18日来到郑州,在宾馆住下后,就租了三辆自行车开始在街上寻找目标。

        次日中午12点半左右,见邓某独自一人在陇海路路边走,张某就把准备好的包掉到女孩面前,黄某接着下车在女孩面前捡起来,并以找个地方分钱为由骑车带着女孩往前走。随后,张某骑车从后面追过来,问他们是否捡到一个裹有18000元的包,里面有一张存有几万块钱的银行卡。黄某假装对张某说没有,张某离开,黄某骑车带着邓某来到一个人少的地方。此时,张某又一次追上来,以有路人看见他们捡到钱为由要求查看他们身上钱物,黄某故意掏出钱包给张某看,张某说不是,邓某接着掏出钱包,张某也说不是。张某说还得查银行卡,通过给银行人员打电话,报账号和密码,看账面上余额是否和自己卡上的一样的方式确认,黄某首先打电话给老乡王某(张某给的号),报了自己的账号和密码,张某接过电话听了会然后说不是。邓某接过手机,在距离黄某、王某较远的地方报了自己的账号,本想把密码通过输入的方式进行,但遭到王某的拒绝,邓某只好对王某说了自己的密码,然后把手机给张某让他听卡上余额,张某说那张卡不是自己的,并以同样的方式套取了邓某另一张卡的密码。张某离开后,黄某带着邓某来到一家属院楼下,张某再次追上来,声称要拉他们去现场指证。黄某说不干邓某的事,自己陪张某去现场指证,在把那包“钱”塞给邓某的过程中趁机盗走了邓某的钱包。

        盗走邓某钱包的黄某和张某,找到同伙王某,根据其电话中套取的密码,分两路在取款机上取钱。王某拿着其中一张卡分四次取出现金6800元,黄某和张某拿着另一张卡取出现金10000元。黄某、张某离开后,邓某深感害怕,把包塞进附近的煤球堆里,打出租车离开。在给司机付钱时发现钱包不见了,感到不妙的邓某回到家属院后发现包里的钱是一叠报纸,在银行办理挂失业务时又发现钱已被取走,遂向警方报案。

        黄某、张某、王某三人先后回到宾馆,王某在下楼买东西时被警方抓获,黄某看王某迟迟不回,下楼找王某,回来途中发现张某被警方抓获,遂逃跑,今年2月26日被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刑事拘留。

        二七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我国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黄某诈骗他人现金16800元,已属数额较大,依法应在上述量刑范围内判处刑罚,考虑到黄某当庭认罪态度较好,予以酌情从轻处罚。故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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