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2025)豫0103执7531号郑州市二七区晓晨针织行申请执行余林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本案已执行到位6452.01元,现因申请执行人郑州市二七区晓晨针织行为个体工商户,吕永军为其经营者。拟将上述款项中的6452.01元向案外人吕永军发放。
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限3个自然日:自2025年12月9日起至2025年12月11日止。在公示期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牛东东 0371-68879827
监督电话:0371-68873517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