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2025)豫0103执3425号河南开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郑州亚尔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我院扣划被执行人郑州亚尔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执行到位64000元。案外人李娜称我院扣划的被执行人郑州亚尔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存款中有26500.48元是其在郑州亚尔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时的生育津贴,向我院提交对其发款的申请,并附相关证据材料,经本院合议庭合议,需将本案执行到位的26500.48元对李娜(公民身份号码:41142********)进行发放。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限3个自然日:自2025年12月4日起至2025年12月6日止。在公示期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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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