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靖长青,男,汉族,1983年7月3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10183xxxxxxxxxxxx,中专文化,务工,户籍地河南省荥阳市广武镇白寨村大庙031号。
本院于2023年8月15日作出(2023)豫0103刑初516号刑事判决书,以靖长青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罪犯靖长青现因心脏病(房间隔缺损)、肺结核,不适宜羁押,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经审查依法受理,现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限为3日,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日至12月5日。公示期间如对本院上述暂予监外执行立案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本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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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