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任红伟,男,1969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10XXXXXXXXXX5013,汉族,小学文化程度,无业,住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XXXXXXXX。
本院于2022年12月29日依法作出(2022)豫0103刑初791号刑事判决书,被告人任红伟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罪犯任红伟现因左腿神经受损、左髌陈旧性骨折并脱位、左股四头肌肌腱断裂、胆囊摘除、腰椎间盘突出,双腿无法站立、生活不能自理为由申请监外执行。本院经审查依法受理,现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限为3日,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12月1日。公示期间如对本院上述暂予监外执行立案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本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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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