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2025)豫0103执恢919号郑州市钜睿实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牛丽娟、王志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划拨被执行人牛丽娟银行账号存款7704.97元,现因郑州市钜睿实业有限公司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有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拟将上述款项中的7704.97元向案外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发放。
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限3个自然日:自2025年11月11日起至2025年11月13日止。在公示期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李文强 0371-61310291
监督电话:0371-68873517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