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2025)豫0103执4486号李涵硕申请执行赵国珍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中,依法划拨被执行人赵国珍银行账号存款206.83元,现因李涵硕为未成年人,韩月珍为其监护人。拟将上述款项中的206.83元向案外人韩月珍发放。
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限3个自然日:自2025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1月9日止。在公示期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牛东东0371-68879827
监督电话: 0371-68873517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