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2025)豫0103执4435号吕怡欣申请执行李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法拍卖涉案汽车,执行到位款项2580元,现因买受人山东庄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向郑州交警四支队停车场缴纳停车费2580元,上述停车费应由被执行人李征承担,拟将上述款项中的2580元向案外人山东庄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发放。
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限3个自然日:自2025年10月30日起至2025年11月1日止。在公示期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0371-68959781
监督电话:0371-68873517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