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2025)豫0103执8891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解放路支行申请执行邢松林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划拨被执行人邢松林银行账号存款3645元,现因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解放路支行申请我院将执行所得款项对(个人贷款归还过渡销账内部户)拟将上述款项中的3645元向案外人个人贷款归还过渡销账内部户发放。
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限3个自然日:自2025年10月30日起至2025年11月1日止。在公示期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0371-68959781
监督电话:0371-68873517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