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2025)豫0103执6594号郑州市二七区三和图文店申请执行盛扩军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划拨被执行人盛扩军银行账号存款17844.54元,现因郑州市二七区三和图文店为个体工商户,高朝阳为其经营者。拟将上述款项中的17844.54元向案外人高朝阳发放。
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限3个自然日:自2025年10月28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止。在公示期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牛东东0371-68879827
监督电话: 0371-68873517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