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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罪犯李小亭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30 11:19:29



关于罪犯李小亭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罪犯李小亭,女,汉族,1988120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1032********,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丰李镇河口村1127号,住郑州市中原区孙庄社区11号楼1单元2302

本院于20231028日作出(2023)豫0103刑初946号刑事判决书,以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现罪犯李小亭以患有慢性白血病,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经审查依法受理,现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限为3日,公示时间:2024430日至202457日。公示期间如对本院上述暂予监外执行立案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本院反映。

联系电话:0371-68856619

通讯地址: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刑庭507办公室

邮编:450000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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