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段存营,男,汉族,1954年9月4日出生,初中文化程度,务工,户籍地河南省新密市白寨镇。因涉嫌犯盗伐林木罪于2023年11月23日被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抓获,次日被该局监视居住,2023年12月29日被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执行逮捕(因患病未能收押),同日被本院取保候审。
本院于2024年1月18日本院作出(2023)豫0103刑初1297号刑事判决书,以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 000元。
罪犯段存营现因患有胸腔积液、2型糖尿病、糖尿病肾病Ⅰ期、肾功能不全,不适宜羁押。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经审查依法受理,现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限为3日,公示时间:2024年3月7日至3月11日。公示期间如对本院上述暂予监外执行立案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本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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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