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连翠娥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现罪犯连翠娥因患有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视神经萎缩;右眼视力:无光感;左眼视力:手动/10cm;生活不能自理,不适合羁押,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经审查依法受理,现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限为3日,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2日至12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本院上述暂予监外执行立案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本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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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