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信息

优化营商环境 法院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3-12-05 10:38:36


    简要案情:河南省大自然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自然公司)于2011年7月15日注册成立,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河南省大自然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万创学区一号项目是解放新村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该项目是万创地产集团公司于2015年从大自然公司原股东调整股权转让而来。2015年11月开始,企业在未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和保障拆迁群众优先选房的情况下,为了回笼资金,进行违规销售。后由于项目资金链断裂,项目于2018年11月停工至今。拆迁群众因过渡费未及时发放,购房群众因房屋迟迟不能交付,采取围堵、聚集等方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对此市委主要领导做出指示,要求依法及时处理。2021年5月17日,河南省大自然置业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我院申请预重整。

    法院认为:2021年5月25日,我院作出(2021)豫0103破申3号决定书,决定对河南省大自然置业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进行预重整程序后,我院立即指定管理人并督导开展债权申报、账目审计、资产核查等工作,引导拆迁群众、购房群众申报债权,了解诉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社会问题。预重整程序启动以来,未再发生重大信访等不稳定事件,预重整依照法定程序稳步推进。

    典型意义:二七区法院高度重视企业发展问题,针对企业发展问题,积极主动为政府和社会分忧解愁,为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做出应有贡献。

责任编辑:宣教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7484341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