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原告为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刘胡垌村第七村民小组成员们,在该村拥有合法承包地。因相关项目建设,郑州市人民政府于2012年4月1日作出郑政通(2012)7号《关于落实郑州2011年度第四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通告》,上述承包地被纳入征收范围,郑州市国土资源局于2012年4月28日作出郑国土资文[2012]307号《关于郑州市 2011年度第四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部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2009年10月16日,被告未经原告同意,擅自与郑州超人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人商贸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将包括原告承包地在内的第七村民小组的129亩土地交由超人商贸公司租赁甚至征用。2010年10月16日,被告与超人商贸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对征用承包地亩数进行了修正。原告认为被告与超人商贸公司签订的上述协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侵犯了原告合法权益。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2021)豫01民终7927号《民事判决书》,确认被告与超人商贸公司签订的《协议》及《补充协议》无效。据此,涉案土地的使用权仍应由原告享有,因而,在该土地被征收时,原告应当就此获取相应补偿款项。后原告向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寄了《征收补偿申请书》,请求对原告位于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刘胡垌村被征收的承包土地进行补偿安置,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社保费用。2021年11月2日,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关于征收补偿申请书的来信回复》,称该批次补偿安置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已足额支付到被征地行政村,并附有被告于2012年8月1日出具的《补偿到位证明》,另,根据《关于郑州马寨工业园区管委会拟征用土地附属物补偿款支付情况的证明》,被告已擅自将上述款项拨付给超人商贸有限公司。原告认为,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原告作为本村村民,对村集体所有向其发包的土地在被征收的情况下,有权依照上述法律获得相应补偿。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本案中,被告将上述款项拨付给超人商贸有限公司,但被告与超人商贸公司签订的《协议》及《补充协议》已被生效判决确认无效,也即涉案土地的使用权仍应由原告享有,承包地被征收而产生的相应补偿款项也应归于原告,超人商贸公司作为承租人不应获得该补偿款,被告应赔偿其擅自将补偿款拨付给超人商贸公司而给原告造成的损失。遂向2022年2月16日开始各原告陆续二七区法院提交了诉讼材料共计48件。
调解过程:二七区法院立案庭接到案件后,认为该案适合诉前化解,在征得原告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刘胡垌村第七村民小组成员们同意后,将该案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委托给二七区非诉讼纠纷化解指挥中心派驻到速裁法官团队的全国模范调解员苏志美老师进行诉前调解。该案件牵扯人数众多且不好人员到场组织调解容易造成信访风险。接到当事人的诉状后,苏志美老师分别跟多方沟通,后通过诉源治理、多元解纷的方式协调双方调解,调解过程如下:该事件村民们从2021年1月2日开始信访,后打官司来回折腾了三年。刚开始拿到48个案件到手里一筹莫展,调解苏志美老师先和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刘胡垌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取得了联系,该负责人称:“我们手里没有钱,这个补偿款没给我们村,无法调解”,且不想到院配合调解,后通过苏老师的多次电话耐心沟通,该村委会才同意派代理人沟通调解事宜,因原告都是村民且没有代理人,所以需要和每一户村民打电话沟通,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刘胡垌村第七村民小组成员们人数众多,打电话沟通也是难上加难,村民们普遍年纪偏大,最大岁数80岁左右且听不清说话,家里也没有年轻人也不是太配合,给调解增加了难度,经过苏志美老师的耐心沟通,再加上指导法官与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说和,经过不懈努力与沟通,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刘胡垌村第七村民小组成员们愿意与大队达成协议,签字的过程也是非常困难,给村民们一一打电话,分批让其过来十二个人一组分几天才将其签完。村民们不按通知时间过来非常随意,苏志美老师陪着他们一起中午、晚上加班让其签调解协议,现场一片混乱,大厅站满了人,苏志美老师将其有序组织起来一个一个进行签字,耐心给村民解释调解协议的内容,让双方核对无异议后签字。签完字第二天村民们就要求村委会给打钱,好多村民打电话给苏老师催促被告履行,由于没有到履行期限,后苏志美老师一一解释让村民耐心等待该打款需要走账不是一时半会就能打钱给村民们。文书送达后,在临履行期限截止前,村委会履行了协议给付了补助,给该调解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二七区
典型意义:以上案例是二七区法院努力进行诉前化解的一个缩影。2022年以来,出现了一系列矛盾纠纷,这些纠纷处理不好,容易演变成为不稳定因素,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二七区法院针对案件的不同情况,进行详细的筛选、梳理,对适合诉前化解的,依托二七区政通人和非诉讼纠纷化解体系,充分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音视频在线调解功能,克服疫情封控的不利影响,切实做到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不拖不等,解决人民群众困难耐心细心,真正将“六防六促”工作落到实处。下一步,二七区法院将以“两个一站式”建设为抓手,站位诉前、着眼解纷、诉调联动、多措并举,继续扎实做好诉前调解和诉源治理工作,进一步提升法院工作质效,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