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罪犯王晶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12 17:29:27
罪犯王晶犯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现罪犯王晶现因哺乳期,不适宜羁押。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经审查依法受理,现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限为3日,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12月15日。公示期间如对本院上述暂予监外执行立案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本院反映。
联系电话:0371-68060601
通讯地址: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刑庭512办公室
邮编:450000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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